91精品国产综合久久久蜜臀粉嫩,老色鬼久久AV综合亚洲一区,美国唐人社导航入口官网,亚洲AV无码专区在线观看播放,亚洲AV无码永久精品pp2yy

布袋除塵器國家標準,環境除塵布袋執行標準,布袋除塵器國家標準

?

企業排放的大氣污染物必須執行的標準是

<<工廠企業污水排放標準>>有效:現行

本標準規定了城市污水處理廠排放污水污泥的標準值及檢測、排放與監督。

本標準適用于全國各地的城市污水處理廠。地方可根據本標準并結合當地特點制訂地方城市污水處理廠污水污泥排放標準。如因特殊情況,需寬余本標準時,應報請標準主管部門批準。

GJ18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

GB4284農用污泥中污染物控制標準

GJ31城鎮污水處理廠附屬建筑和附屬設備設計標準

3.1進入城市污水處理廠的水質,其值不得超過GJ18標準的規定。

3.2城市污水處理廠,按處理工藝與處理程度的不同,分位一級處理和二級處理。

3.2經城市污水處理廠處理的水質排放標準,應符合表1的規定。

城市污水處理廠水質排放標準(mg/L)表1

<<大氣污染排放標準>>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控制水泥工業的大氣污染物排放,促進水泥工業產業結構調整,制訂本標準。

本標準按以下規定的日期,代替GB 4915-1996《水泥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新建生產線:自2005年1月1日起;——現有生產線:自2006年7月1日起。

本標準與GB 4915-1996《水泥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相比,主要修改如下:——標準適用范圍擴大水泥工業生產全過程:不僅包括水泥制造(含粉磨站),還包括礦山開采和現場破碎。礦山開采和現場破碎按標準規定的時間不再執行GB16297-1996《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標準名稱相應修改為《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增加規定了水泥制品生產的顆粒物排放要求;——統一回轉窯、立窯的排放限值;——不再按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規定排放限值;——對現有生產線,不再按不同建立時間規定不同的排放限值,統一現有生產線標準,并設置達標過渡期;進一步加嚴新建生產線的排放標準;——增加對水泥窯焚燒危險廢物的排放要求;——增加了環保相關管理規定,修訂了同步運轉率和排氣筒高度的有關規定;——增加了水泥窯及其它熱力設備排氣筒安裝煙氣排放連續監測裝置的規定;——增加了標準實施的有關規定。

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范圍本標準規定了水泥工業各生產設備排氣筒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作業場所顆粒物無組織排放限值,以及環保相關管理規定等。本標準也規定了水泥制品生產的顆粒物排放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對現有水泥工業企業及水泥制品生產企業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對新建、改建、擴建水泥礦山、水泥制造和水泥制品生產線的環境影響評價、設計、竣工驗收及其建成后的大氣污染物排放管理。規范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16297-1996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 GB18484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 GB/T 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氣中顆粒物測定與氣態污染物采樣方法 GB/T 15432環境空氣總懸浮顆粒物的測定重量法 HJ/T 42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固定污染源排氣中氮氧化物的測定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 55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 HJ/T 56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碘量法 HJ/T 57固定污染源排氣中二氧化硫的測定定電位電解法 HJ/T 67大氣固定污染源氟化物的測定離子選擇電極法 HJ/T 76固定污染源排放煙氣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HJ/T 77多氯代二苯并二惡英和多氯代二苯并呋喃的測定同位素稀釋高分辨毛細管氣相色譜/高分辨質譜法術語和定義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標準狀態指溫度為273K,壓力為101325Pa時的狀態,簡稱“標態”。本標準規定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均指標準狀態下干煙氣中的數值。

高允許排放濃度指處理設施后排氣筒中污染物任何1小時濃度平均值不得超過的限值;或指無處理設施排氣筒中污染物任何1小時濃度平均值不得超過的限值。

單位產品排放量指各設備生產每噸產品所排放的有害物重量,單位kg/t產品。產品產量按污染物監測時段的設備實際小時產出量計算,如水泥窯、熟料冷卻機以熟料產出量計算,生料磨以生料產出量計算,水泥磨以水泥產出量計算,煤磨以產生的煤粉計算,烘干機、烘干磨以產生的干物料計算。對于窯磨一體機,在窯磨聯合運轉時,以磨機產生的物料量計算,在水泥窯單獨運轉時,以水泥窯產出的熟料量計算。

無組織排放指大氣污染物不經過排氣筒的無規則排放,主要包括作業場所物料堆放、開放式輸送揚塵和管道、設備的含塵氣體泄漏等。低矮排氣筒的排放屬有組織排放,但在一定條件下也可造成與無組織排放相同的后果,因此在執行“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指標時,由低矮排氣筒造成的監控點污染物濃度增加不予扣除。

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指監控點的污染物濃度在任何1小時的平均值不得超過的限值。

排氣筒高度指自排氣筒(或其主體建筑構造)所在的地平面排氣筒出口計的高度。

水泥窯指水泥熟料煅燒設備,通常包括回轉窯和立窯兩大類。

窯磨一體機(In-line kiln/raw mill)指把水泥窯廢氣引入物料粉磨系統,利用廢氣余熱烘干物料,窯和磨排出的廢氣同用一臺除塵設備進行處理的窯磨聯合運行的系統。

烘干機、烘干磨、煤磨和冷卻機烘干機指各種型式物料烘干設備;烘干磨指物料烘干兼粉磨設備;煤磨指各種型式煤粉制備設備;冷卻機指各種類型(筒式、篦式等)冷卻熟料設備。

破碎機、磨機、包裝機和其它通風生產設備破碎機指各種破碎塊粒狀物料設備;磨機指各種物料粉磨設備系統(不包括烘干磨和煤磨);包裝機指各種型式包裝水泥設備(包括水泥散裝倉);其它通風生產設備指除上述主要生產設備以外的需要通風的生產設備,其中包括物料輸送設備、料倉和各種類型貯庫等。

水泥制品生產指預拌混凝土和混凝土預制件的生產,不包括水泥用于現場攪拌的過程。

現有生產線、新建生產線現有生產線是指本標準實施之日(2005年1月1日)前已建成投產或環境影響報告書已通過審批的水泥礦山、水泥制造、水泥制品生產線。新建生產線是指本標準實施之日(2005年1月1日)起環境影響報告書通過審批的新、改、擴建水泥礦山、水泥制造、水泥制品生產線。排放限值生產設備排氣筒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在2006年7月1日前,現有水泥廠(含粉磨站)各生產設備(設施)排氣筒中的大氣污染物排放仍執行GB4915-1996;現有水泥礦山和水泥制品廠仍執行GB 16297-1996。自2006年7月1日起2009年12月31日止,現有生產線各生產設備(設施)排氣筒中的顆粒物和氣態污染物允許排放濃度及單位產品排放量不得超過表1規定的限值。自2010年1月1日起,現有生產線各生產設備(設施)排氣筒中的顆粒物和氣態污染物高允許排放濃度及單位產品排放量不得超過表2規定的限值。自2005年1月1日起,新建生產線各生產設備(設施)排氣筒中的顆粒物和氣態污染物高允許排放濃度及單位產品排放量不得超過表2規定的限值。

生產過程生產設備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NO2計)氟化物(以總氟計)排放濃度 mg/m3單位產品排放量 kg/t排放濃度 mg/m3單位產品排放量 kg/t排放濃度 mg/m3單位產品排放量 kg/t排放濃度 mg/m3單位產品排放量 kg/t礦山開采破碎機及其它通風生產設備 50-------水泥制造水泥窯及窯磨一體機 100 0.30 400 1.20 800 2.40 10 0.03烘干機、烘干磨、煤磨及冷卻機 100 0.30------破碎機、磨機、包裝機及其它通風生產設備 50 0.04------水泥制品生產水泥倉及其它通風生產設備 50-------注:指煙氣中O2含量10%狀態下的排放濃度及單位產品排放量。

生產過程生產設備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NO2計)氟化物(以總氟計)排放濃度 mg/m3單位產品排放量 kg/t排放濃度 mg/m3單位產品排放量 kg/t排放濃度 mg/m3單位產品排放量 kg/t排放濃度 mg/m3單位產品排放量 kg/t礦山開采破碎機及其它通風生產設備 30-------水泥制造水泥窯及窯磨一體機 50 0.15 200 0.60 800 2.40 5 0.015烘干機、烘干磨、煤磨及冷卻機 50 0.15------破碎機、磨機、包裝機及其它通風生產設備 30 0.024------水泥制品生產水泥倉及其它通風生產設備 30-------注:指煙氣中O2含量10%狀態下的排放濃度及單位產品排放量。水泥窯焚燒危險廢物時,排氣中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物依照水泥窯建設時間,分別執行表1或表2規定的排放限值;其它污染物執行GB 18484《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規定的排放限值,但二惡英排放濃度不得超過0.1 ng TEQ/m3。作業場所顆粒物無組織排放限值現有水泥廠(含粉磨站)顆粒物無組織排放,在2006年7月1日前仍執行GB 4915-1996;現有水泥制品廠仍執行GB 16297-1996。自2006年7月1日起現有生產線,自2005年1月1日起新建生產線,作業場所顆粒物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不得超過表3規定的限值。

作業場所顆粒物無組織排放監控點濃度限值1,mg/m3水泥廠(含粉磨站)水泥制品廠廠界外20m處 1.0(扣除參考值2)注:1指監控點處的總懸浮顆粒物(TSP)一小時濃度值。2參考值含義見第6.2.1條。其它管理規定 1.1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水泥礦山、水泥制造和水泥制品生產過程,應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顆粒物無組織排放。新建生產線的物料處理、輸送、裝卸、貯存過程應當封閉,對塊石、粘濕物料、漿料以及車船裝、卸料過程也可采取其它有效抑塵措施。現有生產線對干粉料的處理、輸送、裝卸、貯存應當封閉;露天儲料場應當采取防起塵、防雨水沖刷流失的措施;車船裝、卸料時,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揚塵。非正常排放和事故排放控制要求除塵裝置應與其對應的生產工藝設備同步運轉。應分別計量生產工藝設備和除塵裝置的年累計運轉時間,以除塵裝置年運轉時間與生產工藝設備的年運轉時間之比,考核同步運轉率。新建水泥窯應保證在生產工藝波動情況下除塵裝置仍能正常運轉,禁止非正常排放。現有水泥窯采用的除塵裝置,其相對于水泥窯通風機的年同步運轉率不得小于99%。因除塵裝置故障造成事故排放,應采取應急措施使主機設備停止運轉,待除塵裝置檢修完畢后共同投入使用。排氣筒高度要求除提升輸送、儲庫下小倉的除塵設施外,生產設備排氣筒(含車間排氣筒)一律不得低于15m。以下生產設備排氣筒高度還應符合表4中的規定。

生產設備名稱水泥窯及窯磨一體機烘干機、烘干磨煤磨及冷卻機破碎機、磨機、包裝機及其它通風生產設備單線(機)生產能力,t/d≤240>240~700>700~1200>1200≤500>500~1000>1000高于本體建筑物3m以上允許高度,m 30 45 60 80 20 25 30注:現有立窯排氣筒仍按35m要求。

若現有水泥生產線生產設備排氣筒達不到表4規定的高度,其大氣污染物排放應加嚴控制。排放限值按下式計算。式中:C——實際允許排放濃度,mg/Nm3; C0——表1或表2規定的允許排放濃度,mg/Nm3; h——實際排氣筒高度,m; h0——表4規定的排氣筒高度,m。 1.2其它規定不得采用、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條規定的嚴重污染大氣環境的落后生產工藝和設備。禁止在環境空氣質量一類功能區內開采礦山、生產水泥及其制品。水泥窯不得用于焚燒重金屬類危險廢物。水泥窯焚燒醫療廢物應遵守《醫療廢物集中處置技術規范》的要求。利用水泥窯焚燒危險廢物,其水泥窯或窯磨一體機的煙氣處理應采用高效布袋除塵器。監測排氣筒中大氣污染物的監測生產設備排氣筒應設置采樣孔并符合GB/T 16157規定的采樣條件。排氣筒中顆粒物或氣態污染物的監測采樣應按GB/T 16157執行。對于日常監督監測,采樣期間的工況應與當時正常工況相同。排污單位人員和實施監測人員不得任意改變當時的運行工況。以任何連續1小時的采樣獲得平均值,或在任何1小時內,以等時間間隔采集3個以上樣品,計算平均值。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的工況要求和采樣時間頻次按環境保護總局制定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竣工驗收監測辦法和規范執行。水泥工業大氣污染物分析方法見表5。

序號分析項目手動分析方法自動分析方法 1顆粒物 GB/T 16157重量法 HJ/T 76固定污染源排放煙氣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 2二氧化硫 HJ/T 56碘量法 HJ/T 57定電位電解法 3氮氧化物 HJ/T 42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 43鹽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4氟化物 HJ/T 67離子選擇電極法- 5二惡英 HJ/T 77色譜-質譜聯用法-新、改、擴建水泥生產線,水泥窯及窯磨一體機排氣筒(窯尾)應當安裝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連續監測裝置;冷卻機排氣筒(窯頭)應當安裝煙氣顆粒物連續監測裝置;對現有水泥生產線,應按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安裝連續監測裝置。連續監測裝置需滿足HJ/T 76《固定污染源排放煙氣連續監測系統技術要求及檢測方法》的要求。煙氣排放連續監測裝置經縣級以上人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驗收后,在有效期內其監測數據為有效數據。以小時平均值作為連續監測達標考核的依據。廠界外顆粒物無組織排放的監測在廠界外20m處(無明顯廠界,以車間外20m處)上風方與下風方同時布點采樣,將上風方的監測數據作為參考值。監測按HJ/T 55《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的規定執行。顆粒物分析方法采用GB/T 15432《環境空氣總懸浮顆粒物的測定重量法》。標準實施本標準由縣級以上人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監督實施。地方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環境管理要求,考慮水泥工業結構調整和企業達標情況,制定現有水泥生產線煙氣連續監測裝置的安裝計劃并予以公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環境保護部門可根據本地環境管理的需求,提請省級人民批準,并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提前實施表1或表2規定的限值。

為什么電除塵器改為布袋除塵器

1、原因是電除塵器已不能滿足環保要求,排放標準達不到。

2、更改的終目的還是那句話,要求達到排放標準

3、更改利用原來的電除塵器殼體,關健看原電除塵器的面積是否能滿足改布袋除塵器的過濾面積,難度不是很大。

4、凡是有電除塵器的地方,且地方要求環保比較嚴的大多要改

5、對不起,報告形式沒有,我這里只有電改袋除塵器技術方案。

煉鐵廠如何保護好環境

2.1本規定適用于煉鐵廠涉及環境污染的各個操作崗位。

2.2本規定包括廠區環境管理、廠內環境設施管理,廠內環境監測管理、環境未達標考核內容。

3.1廠部環境管理工作工作區域負責制,除塵崗位實行車間負責制

3.2各車間對公司下發的關于環境保護的相關文件傳達到每一位員工,認真填寫環保設備臺帳,環保設施使用及運行臺帳,環保設備點巡檢和維修記錄。

3.3各除塵崗位要對重大污染事故進行匯報,所在除設備的運行與維修,崗位工要及時匯報到生產科。

3.4公司每年要組織少一次全員環境法律教育和宣傳活動,使每一位員工都能體會到環境保護的重要,每一位員工都要積極的參加。

3.5發生嚴重的環境污染問題或發生不合格項的,崗位工要及時上報,并采取預防措施上報安全科,對不落實的單位追究責任。

3.6高爐休風盡量在夜間,并縮短放散的時間,高爐短期休風對煤氣管道進行保壓,長時間休風時盡量縮短煤氣的放散時間,并對管道進行吹掃。

4.1環保設施是公司固定資產,由設備部統一管理工作,設備科負責廠區內的除塵設備,不得任決停用或拆除,如必須停用,拆除或報廢向廠生產科、設備科匯報,拆除和報廢由設備科上報設備部審批,并經主管經理批準后方可實施。

4.2各車間要做好日、月、季、年環保設備運行檢查臺帳,使環保各項指標落實全面、準確、無誤。

4.3環保設備啟動后,不得任意停車外,如發生設備故障或有特殊情況需要停車,應立即上報生產科,由生產科向公司安環部匯報,并在短的時間內排除故障恢復啟動。

4.4在啟動需要除塵和生產設備時,應提前10-15分鐘啟動除塵設備,生產設備停止5分鐘后,除塵設備方可停止運轉,并將停機原因報告生產科。

4.5環保設備要定期檢修,以達到除塵效果,每日做好對除塵設備的點巡檢記錄,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4.6.1每日檢查吸塵罩、管道清掃孔、法蘭連掃處以及器安裝的氣密是否良好,防止密封不嚴漏風。

4.6.2定期檢查風管內有無積灰現象,并及時清掃。

4.6.3出鐵場除塵進口手動閥門,幾號鐵口出鐵開幾號進口,關未出鐵除塵口進口閥門。

4.6.4定期檢查箱體濾袋是否完好,注意清灰換袋。

4.6.5對布袋除塵器、靜電除塵器、文式除塵器的各類風機定期進行檢查,如在問題及時和理。

5.1生產安環部環境臨測站負責環保監測管理工作,定期監督檢查,各環保崗位積極配合檢測工作,為環保治理措施提供數據。

5.1.1工業污水,生活污水每月進行三次監測,各生產崗位要積極配合。

5.1.2廠界噪聲每月進行三次監測,各被檢測崗位要積極配合。

5.1.3廢氣檢測占不少于50%的覆蓋面,每月進行一次監測,被檢測進各崗位要積極配合,并提供相應的數據,以便更好的完成檢測工作。

5.2監測數據進行存檔,同時將檢測結果反饋各環保崗位。根據監測結果(不合格項)要分析原因提出整改預防措施,上報主管部門及主管領導。

6.1凡公司建成投產并已驗收合格(或符合廠定標準)的環保設備,必須投入運行,污染物排放應達到排放標準,并對責任崗位人員進行考核。

6.2限期整改的污染治理項目或治理措施,整改完畢后對責任崗位進行考核。

6.3為保證環保設施的正常運轉,對廠區內環保設施的同步運轉率及完好率進行考核,并對崗位操作工進行考核。

6.4凡因污染問題被上級機關查出受到罰款的單位,其罰款金額合部由現任崗位承擔。

6.5生產安環部對污染點的考核,查明實際情況后對相應的崗位進行考核。

6.6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獎勵或表揚。

6.6.1對發現環保設備的重大隱患(包括:風機,電除塵、布袋除塵、管道等部位)積極主動地反映或及時解決的。

6.6.2對環保設備發現有人故意損壞者,不論損失大小,及時上報的;

6.6.3對環保設備的整改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用的;

6.6.4環境無污染,粉塵達標一個月內無黑、紅冒煙外溢現象的;

6.6.5對及時發現并予以制止環境重大事故發生者。

6.7、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處予500-3000元罰款。

6.7.1煉鐵廠爐前、出鐵場造成冒紅煙、黑煙等污染物的。

6.7.2外委施工清理粘包、粘罐作業,不聽分廠調度指揮的。

6.8、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處予200-300元罰款。

6.8.1布袋除塵器因損壞,磨損,未及時處理和匯報,并未按時修理的。

6.8.2對各吸塵點未做到時開,停時關,造成風量損失的。

6.9、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處予100-200元罰款。

6.9.1吸塵點聯鎖失靈不能及時修復的。

6.9.2任何情況停風機未匯報、未采取措施的。

6.9.3檢查,維護,保養,維修不到位的。

6.9.4收塵點的密封罩或門,隨意拆除或打開的。

6.9.5槽下、槽上吸塵罩損壞和槽上揚塵明顯外溢的。

6.9.6拉灰、拉塵泥、拉渣的車輛撒料、污染的。

6.9.7對于卸灰、塵泥口因清理不及時造成灰或塵泥大面積堆積的。

6.9.8清理轉運站、皮帶通廊不及時造成積灰、積料嚴重的。

6.9.9清理轉運站、皮帶通廊往下倒灰、倒料的。

6.9.10除塵設備出現故障,崗位工未及時匯報的。

6.9.11除塵設備出現故障,不及時安排處理的。

6.9.12維修人員未認真執行設備點巡檢制度的。

6.9.13除塵設備放灰未加濕造成二次揚塵的。

6.9.14除塵卸灰因輸送機、加濕機等設備故障造成二次揚塵。

7.1本規定由生產科制定,并負責解釋。

關鍵詞: